湘西生活网4月3日讯:据了解,4月1日,泸溪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龙明主涉嫌受贿案,由泸溪县人民检察院向泸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明主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
泸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被告人龙明主利用其担任泸溪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、泸溪县地方道路管理站站长、泸溪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,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领取国家燃油补贴资金、公司成立、经营、转让、发放线路牌、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,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